高宏军因保管不善将所持有的定国用(2015)第6-15873号土地证丢失。现申请补办,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予以废止上述不动产权利证书。
特此公告。
定边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