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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部门专栏生态环境局环境评价 / 浏览文章
ID:10144发布日期:2017/12/27 14:55:11

关于定边县妇幼保健院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

定环批复2017104


定边县妇幼保健院

你院报送的《定边县妇幼保健院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我局已收悉。结合专家技术咨询意见,经研究,对定边县富有保健院提出环保备案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定边妇幼保健院项目位于定边县西环路,项目地理坐标为:北纬37°3633.61″,东经107°3456.85″。占地面积为5318m2,建筑面积6003m2主要包括1栋6层综合大楼,1栋1层附属设施用房以及1栋1层食堂。医院为综合型医院,设有预防保健科、科、妇产科、科、耳鼻咽喉科、传染科、急诊医学、中医科等,共设置住院床位46张,劳动定员共计141,年接诊人次5万人。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3%。

项目未批先建,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11号),项目属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依法完善手续类。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6〕63号)《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再评估工作的函》(陕环函[2017]477号)规定,我局对该项目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备案。

二、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情况

(一)项目污水采用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进行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季供暖使用燃气锅炉,锅炉废气经8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项目所使用的医疗设备均处于室内,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中的2 类标准。

四)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医疗废物管理按照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以及卫生部[2003]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下一步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好医疗废水处理,保持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擅自闲置或停运。

(二)按环评要求定期开展自行检测(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每季度自行检测不少于一次,并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上报政府环保部门。

(三)医疗废物严格按环评文件及国家和地方法规进行分类收集,专用场所堆放,并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做好医疗危险废物转移台账。       

四、该项目(放射装置除外)纳入环保正常监管,并接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27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4218916   传真:0912-421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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