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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部门专栏生态环境局环境评价 / 浏览文章
ID:10145发布日期:2017/12/29 14:58:08

关于榆林市科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定环批复2017105

榆林市科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榆林市科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我局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结合专家函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定边县白泥井镇衣食梁社区西侧,项目占地面积为6667m210亩)。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8'1.8",北纬37°40'43.4"。主要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粉料仓及相应配套设施。建设1条标准化专业预拌商砼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为20000m3。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7%

二、该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可将环境不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同意建设。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防护要求,项目单位必须认真落实,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控制厂区内粉尘排放;全场地面须硬化防渗;运输车辆须加盖苫布,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项目原料储存在封闭的筒仓内,砂石料堆场通过洒水抑尘、防风抑尘网、苫布等措施,厂界须建2米高围墙,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筒仓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最终回用于生产。

(二)生产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循环使用,禁止外排;禁止采用漫流、渗坑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

(三)项目须通过优选设备、防震、绿化隔离、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噪声限值,防止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实现分类处理,日产日清,运往垃圾转运站;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可作为道路及土建施工的回填料使用,禁止随意倾倒。

五、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9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4218916   传真:0912-421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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