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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部门专栏生态环境局环境评价 / 浏览文章
ID:11020发布日期:2018/4/24 11:34:28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4月24日拟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19日我局拟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胡94增压站及站外管线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24日-2018年428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电话:0912-4218632 0912-4218916 传真:0912-4218485  

通讯地址:定边县西环路中段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8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胡94增压站及站外管线建设项目

定边县砖井镇大敦梁村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油气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胡94增位于榆林市定边县砖井镇大墩梁村,占地面积1344m2。增压点主要接收周边井场(包括郝118-6、郝118-5、郝118-8、郝118-9井场)的来油,对来油进行加热加压外输至胡十四转。站主要功能包括原油升温、油气分离、原油外输等功能。设计规模为240m3/d。外输管线设计长度6.3km,输送介质为含水油。项目总投资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1万元,占总投资的11.37%。

 

(1)废气

项目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加热装置燃用伴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值班人员食宿依托郝118-6井场值班室,郝118-6井场建有一座旱厕,项目值班人员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洗漱等杂排水,主要用于井场周边绿化洒水,不外排。旱厕定期由当地村民外运肥田。

(3)噪声

项目运行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加热装置燃烧器、循环水泵、补水泵、输油泵等产生的噪声。设备选取时均采用低噪声设备,声级为65-72dB(A),泵类出口采用柔性连接,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界噪声值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噪声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外环境影响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滤网清洗废渣量约为1.0t/a,均排至临近井场的污水污油池暂存。池内油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评价要求项目含油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油泥、泥浆等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的通知》(陕环函(2010)766)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基本情况的记录并向相关部门备案登记。油泥采取安全处置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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