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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部门专栏生态环境局环境评价 / 浏览文章
ID:11148发布日期:2018/5/3 10:23:01

关于第六采气厂2018年定边县区域新建单井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气厂:

你公司报送的《第六采气厂2018年定边区域新建单井管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申请我局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审查,并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第六采气厂2018年定边县区域新建单井管线项目位于定边县郝滩镇、安边镇、堆子梁镇。主要建设苏南27-108、苏南27-106苏南26-108、苏南25-108苏南34-112苏南34-108、苏南34-109、苏南32-108苏南35-110、苏南35-111、苏南35-112苏南36-110、苏南36-111、苏南36-112苏南19-110、苏南17-111、苏南18-111苏南19-114苏南20-112、苏南19-113苏南25-114、苏南24-114,苏南15-128、苏南15-128c8,苏南15-128c1、苏南15-128c2,苏南8-105c1、苏南8-105c8苏南8-105c5、8-105c6苏南15-105、苏南15-105c1、苏南15-105c2、苏南15-105c3苏南12-105、苏南12-105c1苏南16-91井组苏南19-88、苏南20-88苏南24-86苏南26-89、25-89、25-88苏南25-86、26-87、26-88苏南27-86、27-87、26-86苏南27-89、苏南27-90苏南33-88、苏南34-87苏南34-90苏南33-102c7苏南33-102c227条上古单井管线以及G34-017G31-016AG30-022G29-012G36-018aG29-017A  6条下古单井管线及同沟敷设的6条注醇管线,共33条单井管线,总长98.5km,管线起点为各个天然气采气单井,终点为苏南-13集气站、苏南-14集气站、苏南-15集气站、苏南-18集气站、苏南-21集气站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工程投资的5.4%。

二、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降低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同意建设。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并按月上报环境监理进度。

五、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单位及其所属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并储备足够的应急抢险物质和器材。

)要求建设单位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加强巡查、监视力度,强化风险管理。敷设管线处不得新建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企业每年应开展对管线沿线居民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共同维护管线环境安全。

五、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我局申请验收,经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代码:2018-610825-57-03-016900)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201853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4218916   传真:0912-421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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