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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部门专栏生态环境局环境评价 / 浏览文章
ID:11800发布日期:2018/5/22 15:51:40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5月22日拟作出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22日我局拟对定边县沁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学庄商砼站项目、定边县宏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马沟泉商砼站项目、定边县尚轩木业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22日-2018年528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电话:0912-4218632 0912-4218916 传真:0912-4218485  

通讯地址:定边县西环路中段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7186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定边县沁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学庄商砼站项目

定边县学庄乡学庄村北侧

定边县沁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定边县学庄乡学庄村北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05'39.61″,北纬37°21'15.08″。项目占地面积为6554.7m2(9.8亩)。主要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粉料仓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设置1条标准化专业预拌商砼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为2万m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6.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1%。

 

(1)废气

项目筒仓呼吸孔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净化后通过筒仓口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约为1.875mg/m3(废气量为5000m3/h),粉尘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38kg/h,满足《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搅拌机清洗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存放于循环水池,清洗废水全部循环回用至生产工艺,不外排。沉淀池、循环水池等采取水泥防渗(渗透系数≤10-6m/s)措施。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采取防渗(水泥防渗,渗透系数≤10-6m/s)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噪声设备为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首选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设置减振垫、加装带内衬吸声板的隔声罩等措施,并通过距离衰减以达到减振降噪的目的。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会产生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清洗沉淀产生的沉淀池渣、各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实验室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及旱厕清掏物。项目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清洗沉淀产生的沉淀池渣量为21.09t/a,部分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利用部分作为填方材料(修路)外运处理。各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项目各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量为18.94t/a,回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一个混凝土试块重量约4.8kg,一年要检验200个混凝土试块,全年检验的混凝土试块重量为0.96t,则化验室固废产生量0.96t/a。这部分固废晾干后可作为填方材料(修路)外运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

定边县宏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马沟泉商砼站项目

 

定边县贺圈镇石沟村

定边县宏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定边县贺圈镇马沟泉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1'43.81″,北纬37°29'54.52″。项目占地面积为13858m2。主要建设混凝土搅拌站、粉料仓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已建成,并运行。项目设置1条标准化专业预拌商砼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为2万m3。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7.5%。

 

(1)废气

项目筒仓呼吸孔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净化后通过筒仓口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约为1.875mg/m3(废气量为5000m3/h),粉尘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38kg/h,满足《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均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东、西、南、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说明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项目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

定边县尚轩木业有限公司木制品加工建设项目

定边县白泥井镇衣食梁移民新村北侧

定边县尚轩木业有限公司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目位于定边县白泥井镇衣食梁移民新城纬五路北侧,租用定边县白泥井镇当地村民建设的闲置厂房。建设1条标准化专业胶合板加工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胶合板16万m2。项目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占总投资的14.63%。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裁边机裁边时产生的木工粉尘及在过胶、冷压及热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挥发。项目粉尘产生量为2t/a,项目裁边机设置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装置排气口设计有效风量为10000m3/h)。粉尘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浓度120mg/m3,速率限值3.5kg/h)。按照原料的0.1%的挥发率计算,项目年用胶水20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2t/a。项目采用两个引风机,催化氧化装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非甲烷总烃经引风机进入催化氧化装置,经处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要求。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m3/a,主要为员工洗漱废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项目设置旱厕,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外运,用于附近农田施肥。项目所产生的废水均不外排,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监测本项目所设4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为47.8~56.7dB(A),夜间噪声值为37.9~56.7dB(A),因此,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裁边机裁边时会产生边角料、收集木屑,职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及旱厕清掏物。裁边边角料项目裁边机裁边时产生边角料产生量为8t/a,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收集木屑项目裁边机裁边过程中产生木屑,木屑产生量为2t/a,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胶桶项目胶水使用后产生的废弃胶桶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在原料库房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不小于20m2,暂存项目产生的废弃胶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项目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废活性炭,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量0.05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设置催化氧化装置,定期更换废催化剂,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量为0.05t/次,(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50,危废代码为261-151-50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旱厕清掏物项目职工定员15人,根据建设方提供数据平均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35kg,工作日为240d/a计算,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26/a。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对外随意排放。旱厕清掏物用于附近农田施肥。项目场地条件、供水设施和厂区员工人数,项目设置旱厕,且与当地农户沟通,可以将项目少量的旱厕粪便用于农田施肥,因此项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可行。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本项目固体废物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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