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环批复〔2018〕113号
定边县瀚明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定边县瀚明商贸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块空心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结合专家含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定边县砖井镇瀚明商贸有限公司利用原有砖厂场地,拆除原有轮窑和生产生活设施,新建隧道窑生产线及生产生活设施。项目位于定边县砖井镇牛梁自然村,产品以粘土和煤矸石为原料,新建年产2000万煤矸石粘土空心砖项目,分为取土区和制砖生产区两部分,其中隧道窑1025m2,办公生活用房120m2,原料车间700m2,成品堆场10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6万元,占总投资的16.08%。
二、该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降到最小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报告表中提出的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建设要求,项目单位必须逐步落实,履行治理污染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原料破碎、筛分、搅拌须在密闭车间进行,在原料破碎工段安装除尘器,在设备、输送带上设置密闭罩收集粉尘,在粉碎机、打土机、圆滚筛等产尘环节上各安装集尘罩,通过管道分别引向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隧道窑废气采用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台风机引到20m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生产厂房内噪声源设置基础减振、隔音、消音等防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严防噪声扰民。
(四)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脚料、废砖破碎后作为原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渣收集后返回生产,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加强生态保护,在生产区栽种花草树木等改善生态环境,减轻大气环境污染和噪声的危害;加强矿区管理,严格保护好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项目闭矿期对采土期和工业场地复垦绿化。
(六)按相关技术要求设置废气烟囱永久性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政府环保部门联网。开展自行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档案。
(七)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1.56t/a、NOX:6.99t/a。在项目环保验收前完成总量指标购买。
(八)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必须利用原有砖厂场地建设,将原有轮窑全部拆除,新建隧道窑生产线。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项目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建成后,应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环保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与配套环保设施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做好此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现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定边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6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2-4218916 传真:0912-421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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