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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部门专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 / 浏览文章
ID:6518发布日期:2016/12/9 16:55:14

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对定边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过符合养老补助条件卫生人员名单的批复》(榆政卫发[2011]47)号和《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实施细则》(定政卫发[2010]122号)的文件精神,经我办审核认定,李志功等446名卫生人员符合领取养老补助条件,给予发放养老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农民身份、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卫生人员,在岗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20111231日前年龄满60周岁的,即可享受养老补助待遇。
二、待遇标准
    
基础养老金按《定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发[2011]73号)规定标准执行,工龄补助2010年按每满一年4/月,20134.4/月,20144.9/月的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发放时间

2010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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