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工作过的农村老放映员享受养老补助的批复》(榆政文发[2011]43号)和《关于对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农村电影放映岗位上工作过的放映员享受养老补助的报告》(定政文发[2011]28号)的文件精神,经我办审核认定,刘子义等 12名放映人员符合领取养老补助条件,给予发放养老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凡1998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在册,曾被乡镇(公社
)正式聘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含),在停止放映工作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目前仍然为农民身份的人员。
二、待遇标准
基础养老金按《定边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发[2011]73号)规定标准执行,工龄补助2010年按每满一年4元/月,2013年4.4元/月,2014年4.9元/月的标准执行,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发放时间
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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