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陕西省人民政府 |  榆林市人民政府 |  政务新媒体矩阵  | 本站支持IPV6/HTTPS访问
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新冠肺炎专题 / 浏览文章
ID:29490发布日期:2021/8/8 10:03:37

关于从严从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补充通告(定联防办通告〔2021〕21号)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扬州市、郑州市、张家界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定返定人员或与有关官网公布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时间、空间交集者,要及时、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非必要不离定;主动、及时告知在外的亲友尽量减少跨省流动,非必须不返乡;确须从省外返回的,要提前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酒店报告相关情况,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信息登记、随访检测、隔离管控”等工作。凡在第一入境地隔离期满来定返定人员,落实闭环转运,一律补足“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凡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来定返定人员,一律落实14天集中隔离措施,开展2次核酸检测;凡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不含中、高风险所在县区)来定返定人员,一律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开展2次核酸检测;凡中、高风险区所在省的其他来定返定人员,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开展或查验核酸检测;所有省外来定返定人员,务必持有“二码一证”(即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要时出示接种码;对违反防控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要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不超100人)。确需举办的,由举办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提前报属地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审核,严禁组织、邀请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市民节约节俭、新事新办。

  五、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对购买“一退一止两抗”(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如实提供真实信息和核酸检测证明。

  六、为落实新冠肺炎“早发现”措施,从事公共交通工具、物流运输、快递服务、高速公路、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商超及大型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冷链食品经营、宾馆酒店、银行、旅游等行业服务人员要按照属地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核酸检测。

  七、凡发现身边有违反本通告的情况,请立即向县联防联控办举报,举报电话: 0912 - 4215409。

  八、本通告自2021年8月7日起实施,相关措施将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结合我县第19号通告执行。


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主办:定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东正街41号 邮编:718699 值班电话:0912-4215500 各单位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6108250006 站务电话: 站务邮箱:dbegov@163.com 站点地图
ICP备案:陕ICP备06003470号-1  公安机关备案:陕公网安备 61082502000102号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