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紧急提示(定联防办通告〔2021〕27号)

  2021年10月16日17时,2名外地游客(夫妻)在西安市第八医院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经省、市疾控部门复核阳性。其活动轨迹如下:

  闫某,女,62岁;姜某某,男,65岁,俩人系上海某高校退休教师。10月9日8时,二人由上海浦东机场搭乘CA1216航班,于10时40分到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3时54分转乘MU9649航班前往甘肃省张掖市;10月9日-15日,在甘肃、内蒙古自驾旅游;10月15日8时,持13日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搭乘MU2165航班(嘉峪关-西安),于当日15时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乘坐出租车于17时到达西安唐隆国际酒店(曲江新区雁南四路98号),办理入住后未再出入其他公共场所。据调查,二人10月15日9时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医医院进行1:10混检,结果异常,当地通知二人原地等候,但二人自行离开。

  10月16日8时15分,二人搭乘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进行核酸采样检测,9时由西安市第八医院搭乘出租车前往大雁塔,在大雁塔北广场及大慈恩寺游玩,11时步行至侗庆楼古法面新陕菜就餐,随后于12时20分步行返回酒店休息;10月16日14时30分,搭乘出租车前往西安市第八医院查看结果(结果待出),15时40分搭乘出租车返回酒店;10月16日17时,西安市第八医院初筛结果显示阳性,随即对二人落实隔离留观措施。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二人在西安市第八医院诊治。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定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对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如下紧急提示:

  一、请与以上轨迹同时间、同空间出现的市民主动向社区(村组)报告,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落实核酸检测,尽量不外出,减少活动。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以上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定边县人民医院定点发热门诊(原惠民医院)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近期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病例的疫情重点地区来定返定人员要主动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外省低风险地区来定返定人员要及时主动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四、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如有疑问请拨打县联防办疫情防控热线:0912-4215409。

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