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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新冠肺炎专题 / 浏览文章
ID:39815发布日期:2022/12/6 21:34:29

关于开展划定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定联防办通告〔2022〕132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定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12月7日在我县开展划定区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心城区:2022年12月7日8时至12时;

  农村地区:2022年12月7日9时至12时。

  二、检测范围

  定边街道、贺圈镇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其他乡镇为乡镇政府驻地人员,不含集中和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近三日无社会面活动的长期居家老人、居家上网课学生、婴幼儿等,如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与划定区域核酸检测。

  三、采样点分布

  1.中心城区共规划设置76个临时核酸采样点,具体采样时间、地点,由定边街道、贺圈镇和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通知安排。

  2.农村区域临时核酸采样点由各乡镇自行设置,组织开展。

  四、注意事项

  1.广大居民要积极参与核酸检测工作,按照社区(村组)统一组织安排,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按片区分时段有序到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2.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核酸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2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交谈。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48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检测。

  4.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对定边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

  24小时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912-4215409  4215459

定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主办:定边县人民政府 承办: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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