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林业、草原监理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开展生态文明、林草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外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市外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城市外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苗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中、省、市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县属国有场圃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县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县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县境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提出并落实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场圃、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管理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落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相关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落实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沙漠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森林旅游管理;组织林木种苗、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场圃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参与制订全县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省、市、县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中、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外事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对全县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林草花卉、林草多种经营等林草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单位:

长城林场  0912-4226812,长茂滩林场 ,郝滩林场,大河畔林场,林草工作站  0912-4223653,森林生态管护站  0912-4216405,乱井子林场  0912-4219902,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站  0912-4227248,马莲滩沙漠森林公园建设服务中心,林木种苗工作站  0912-4223653,林草病虫防治防火工作站  0912-4226849

内设机构:

办公室  0912-4221685党建办财务股  0912-4228782,生态修复股  0912-4229118,资源股  0912-4221029,科教股  0912-4215861乡村振兴办  0912-4222324局林长办

地  址:
  陕西省定边县东环路新乐小区B区
联系电话:
  0912-4221685
工作时间:
  08:00——12:00;14:00——17:30  

  长:

陈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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