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定边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7年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计划及资金的通知(定政扶办发〔2017〕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陕西省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陕扶办发〔2013〕29号)、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边县金融信贷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榆林市扶贫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榆政扶办发〔2016〕61号)和定边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额度:我县2017年度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
  二、贴息对象: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对象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回头看确定的)为了发展生产,向陕西省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或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进行补贴。
  三、贴息贷款额度:每个贫困农户贷款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贴息标准:利息补贴标准按照贷(借)款额度的2.4%/年给予贴息。具体贴息结算可参照计算公式:应贴利息(元)=0.65*借款天数*借款金额(万元) (注意:借款天数≤365,借款金额≤10,借款起始时间必须在2017年内某日)。
  五、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始止日期: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项目申报审核及资金兑付办法
  (1)各乡镇依照《定边县金融信贷扶贫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做到应贴尽贴。要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审核及贴息资金兑付准备工作。
  (2)由申请贴息的贫困户填写完善《扶贫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3),材料不完善者不予贴息。
  (3)各乡镇做好收集统计及初审工作,审定扶持对象是否瞄准贫困户,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善。
  (4)各乡镇在项目申报期间内将扶贫贷款情况及贴息汇总整理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存档公示照片),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办(上报文件附扶贫贷款贴息花名表及个户申请)。县扶贫办审核对象贷款金额、贴息金额后,予以批复,由乡财政部门以“一卡折通”的形式直接兑付给借款贫困户,并将兑付回单报备县扶贫办。
  七、本次下达项目计划和贴息资金,是根据各乡镇初步发生的贷款额核算数,最终按各乡镇上报审核计划经县扶贫办审定批复统一结算,实行多退少补。结余部分要及时行文缴回财政,并报备县扶贫办。
  八、本次下达贴息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决不允许截留或挪作他用。
  九、严格考核。信贷扶贫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扶贫贴息贷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精准脱贫考核。
  附:定边县2017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计划表

  定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定边县财政局
  2017年5月30日

定政扶办发〔20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