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26808 发布日期:2021/3/15 17:28:51
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秦银川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定政任字〔2021〕43号)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1年3月12日决定,同意:
秦银川同志到扶贫开发办公室保留待遇。
郑剑飞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刘玉新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韩飞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黄海生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贺富林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赵娜同志到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保留待遇。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