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有关单位:
为了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阳光操作、信息化快捷服务,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现代市场体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定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主 任:焦利民 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许 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杨江林 县纪委副书记
马占江 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
崔巍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红梅 县编办正科级督查专员(主持工作)
艾 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苏 刚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帆 县教育局局长
屈彦智 县工业经济局局长
高冲云 县住建局局长
马宝军 县规划局局长
任小龙 县国土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孙怀胜 县林业局局长
高瑞平 县水务局局长
高如鹏 县环保局局长
王 宏 县农业局局长
高 势 县商务局局长
艾 君 县文广局局长
扈僚峰 县卫计局局长
董 旭 县审计局局长
张 涛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李 剑 县物价局局长
袁 驳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白建民 县国税局局长
李应龙 县地税局局长
左志彪 人民银行定边支行行长
陈建军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秉宙 县重点项目办主任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县域内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加强工作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交流工作信息,沟通重要工作;研究其他需要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卫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秉宙、刘欣雨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综合监督、协调管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受理投诉、协调解决交易中的争议和纠纷;监督检查交易规则、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交易实施方案的审核;承接上级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相关职责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