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换发和申领 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18〕213号)【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17〕38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通知》(榆府法发〔2018〕3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8年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证件是省政府颁发的确认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执法活动的资格证明。通过证件管理、申领和换发,实行资格审查制度,加大培训考试力度,严格行政执法队伍准入,提高执法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要求,把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纯洁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契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换发范围
  (一)换证人员
  新持《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于2018年有效期届满、且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换发。
  (二)申领人员
  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中,符合第七条所列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即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中,所在部门必须具有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明确的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和具体的行政执法职责;具有在公共场所执行职务、行使监督检查或稽查的任务;熟悉本职业务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专业管理知识,经考核合格,具有行政执法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忠于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行政执法机关的下列人员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不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的;因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满两年的;其他不符合发证条件的。
  三、换发和申领程序
  (一)换证人员申报审查
  各行政主管部门将本系统2018年有效期届满的《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统一收回,交回县政府法制办,同时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报告》,并填报《2018年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2018年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附件2、Excel表格格式),上述材料于2018年10月22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查,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办理。
  (二)申领人员申报审查
  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机关申领证件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向县政府法制办出具《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报告,同时提交本机关“三定方案”审批文件、编制手册及执法依据,申领证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及分配、调动或任职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报《2018年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2018年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附件4、Excel表格格式),《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各行政执法机关由本系统主管部门通知并负责收集汇总,统一申报。上述材料于2018年10月22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查,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办理。
  (三)培训考试
  行政执法人员需经过公共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1、培训要求
  公共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内容(附件6)主要为新颁布新修改的公共法律法规规章等,培训时间至少9课时。培训实行刷脸或指纹签到签退,少于6课时者不予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培训时间至少9课时,少于6课时者不予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由各行政执法机关自行组织实施,分别报市县法制办备案。
  2、考试要求
  考试试题由省政府法制办提供,考试原则上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指纹签到,培训时未录入指纹者不准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找人代考,不得作弊,否则以零分计。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考试成绩在陕西省法制公众信息网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批发证
  培训考试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将参加培训考试人员信息输入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经省、市政府法制办对成绩合格、具备执法资格人员进行网上审批后,由省政府统一制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行政执法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搞好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申领和换发证件工作各阶段任务,确保一线执法人员及时拿到行政执法证件。
  (二)认真实施,落实责任。执法证件换领工作采取网络传输、网上申报公示、数据库管理查询方式进行,对执法人员信息、数码照片规格(附件7)、证件编码(附件8)等要求较高,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具体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申领和换发证件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报送、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
  (三)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一项法定程序。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对申领和换发执法证人员资格要严格把关,加强资格审查工作,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联系人:刘钦杰   联系电话:0912-4219006
  附件:1、2018年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统计表
  2、2018年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
  3、2018年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统计表
  4、2018年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花名册
  5、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
  6、培训考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7、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数码相片技术要求
  8、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规则

附件.rar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