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贯彻意见(定政发〔2020〕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单位:

  根据《榆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20〕7号)精神,现就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实施消费升级计划,满足居民消费新需求

  1. 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进《定边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0)》,编制相关旅游专项规划,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等要素配置,举办好第四届红花荞麦文化旅游节,推动旅游与交通、农业农村等领域融合发展(县文旅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建立旅游业大数据共享机制,提升旅游服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县文旅局牵头,县工贸局配合)。创新行业监管机制,促进文化旅游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县文旅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休假。(县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 提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品质。继续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加快镇村综合文化阵地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深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管理,鼓励优秀非遗传承人开发文化旅游产品,集中展示剪纸、刺绣、说书、柳编、炉馍馍等非遗项目,提升文化旅游产品质量。(县文旅局牵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配合)

  3. 扩大体育产品有效供给。贯彻落实市上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民政局牵头,县教体局配合)。9月底前建成3个社会化足球场,谋划实施1-2个体育公园和一批健身步道。出台《定边县全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健全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4. 优化医疗健康服务。贯彻执行市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部门审批工作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健康体检、中医养生保健、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机构。推动城市闲置资源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专科医院、老年康复护理、医养结合机构转型。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乡村延伸,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定边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县医院整体搬迁,建设县中医院传染病楼,改扩建堆子梁镇卫生院、郝滩镇卫生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县卫健局牵头,县医保局、县财政局配合)

  5. 增加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放宽养老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建立健全养老领域公建民营相关规范(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编办、县人社局配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开展社区老年健康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协作和并建的方式进行合作,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制度,提供持续性、针对性医疗、养老、康复服务,满足老人多层次养老需求。(县卫健局牵头,县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6. 引导家政服务提质发展。贯彻执行市上将要制定的家政服务业的服务标准和规范,积极争取成为标准化试点示范县。推动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动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人员评价考核制度。(县工贸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配合)

  7. 推动教育向社会开放。逐步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办学(县教体局牵头,民政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出台《定边县学前教育奖补实施方案》,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县教体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科技局配合)

  8.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配合做好省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上将要制定的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实施意见,制定贯彻意见,依法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租赁制度。(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 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县工贸局、县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积极探索各类共享出行模式,强化监管举措,建立绿色、节约、社会化的出行消费体系(县工贸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加强汽车产品质量监管,健全质量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新车销售“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制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0. 发展壮大绿色消费。倡导商品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逐步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鼓励节能家电消费升级。培育一批绿色商场,壮大绿色批发市场、绿色电商等,引导流通企业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县工贸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11.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支持企业提升产品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加快建设先进移动宽带网络,支持5G基站建设,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培育孵化一批有发展前景的数字创新型小微企业。(县工贸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交通局、县文旅局配合)

  12. 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发展新零售;鼓励传统零售企业由商品销售为主向“商品+服务”转变(县工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合理配置居住小区的健身、文化、养老等服务设施。(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3. 提升农村流通环节基础设施水平。推动电子商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搭建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推广我县特色农产品,实现网上平台交易与线下物流配送无缝衔接。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冷链物流,畅通农产品进城流通渠道。(县工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放心消费

  14. 培育有影响力的定边品牌。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重点培育炉馍、粉条、羊肉、乳品、甜瓜等特色品牌,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大力开展品牌促销活动,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品牌参加各类展销,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网络地标产品品牌体系建设。(县工贸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

  15. 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展教育、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配合市上建立健全全市重点服务业标准体系,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大力开展新型节能低碳环保产品、有机农产品和高端服务认证。(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16. 完善消费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落实企业信息共享共用主体责任,加大基本信息数据收集力度,实现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依托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建立市场化消费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推动消费领域企业开展第三方综合信用评价(县工贸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动不涉及个人隐私、企业和国家秘密的红黑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等信息向市社会信用体系服务平台报送(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工贸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17. 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制定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商务领域联合奖惩机制,在直销、药品流通、预付卡等行业或领域建立信用分级监管和执法制度,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和评选工作(县工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规范经营,提升金融消费满意度(县政府办牵头,人民银行定边支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大网络消费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网络举报投诉机制,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8. 建立健全重要消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制定县追溯体系建设重要产品目录,配合市上建设市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在电商平台、现代供应链等领域探索推进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建立健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相关管理办法。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县工贸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夯实消费基础,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19. 完善促消费财税支持措施。加强新个人所得税法宣传,设立个人所得税法咨询台,简化办税流程,深入企业开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效果调研评估工作,确保税法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落实落细(县财政局牵头,县税务局配合)。加强南部乡镇现代物流、信息网络服务消费等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县工贸局牵头,南部各乡镇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科技局、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工贸局配合)

  20. 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鼓励银行业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加快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健康养老等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县政府办牵头,人民银行定边支行配合)

  21.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县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县财政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和抚恤金的发放工作(县退役军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合理确定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县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2. 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按月对全县消费品市场及重点服务企业进行统计监测,加强“准限额以上”企业的培育、监测,做好贸易及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县统计局牵头,县工贸局配合)。落实国家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统计报表制度。(县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3. 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加快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施互联互通。推动社会组织、电商企业等建设相关领域专业数据库。鼓励有关部门、社会力量基于秦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促进消费领域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应用。(县工贸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24. 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活动。积极向“消费扶贫数据库系统”推荐县域内有带贫益贫实效的企业,帮助其成为国家扶贫产品供应商;积极组织县域内有带贫益贫实效的企业,在“中国社会扶贫网”电商扶贫板块开设店铺,拓宽销售渠道(县扶贫办牵头,县慈善协会、五原公司等部门配合)。积极配合市上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各级机关、学习、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活动。各乡镇、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预算采购、工会发放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有带贫效益的贫困地区产品(县扶贫办牵头,各部门配合)。积极协商建立苏陕消费扶贫协作机制,推动我县贫困地区与江苏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县扶贫办等部门配合)。在贫困地区推广食用农产品安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扩大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乡镇、县农业农村局配合)。支持贫困地区深入挖掘特色农产品品种资源,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乡镇配合)

  25. 做好消费宣传引导。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健全良好的宣传引导推介机制,多渠道开展重大消费政策宣传解读。支持贫困地区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相关主题活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互联网”模式,依托电商企业等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集中推介一批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工贸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扶贫办配合)

  26. 建立消费部门协同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落细落地。(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负责)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