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定政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法治建设,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规定和省、市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关要求,县政府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2019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目前,评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从2020年11月23日—12月3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先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送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在各部门自查的案卷中组织集中评查。在已报送的目录案卷中抽取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交警大队13个部门行政处罚案卷40卷,评查以《榆林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为准。

  经评查,共评选出:优秀案卷2卷(环境保护局1卷、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1卷,占5%);合格案卷22卷(公安局6卷、卫生健康局2卷、环境保护局1卷、应急管理局3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卷、农业农村局2卷、市场监督管理局5卷、林业局2卷,占55%);不合格案卷16卷(公安局3卷、交警大队5卷、环境保护局1卷、水利局1卷、交通运输局3卷,税务局3卷,占40%)。

  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气象局、工业商贸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因在2019年度未作出行政处罚,没有形成案卷。审计局自查有处罚案卷,但未报送。

  对以上被评为优秀案卷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再接再厉,争取更好成绩;对被评为不合格案卷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该部门相应分值。

  二、存在问题

  (一)立案阶段。

  1. 案件来源属交办或移交的,卷中无相关材料记载;

  2. 实施行政处罚存在先处罚后立案情况;

  3. 案卷中没有立案审批表;

  4. 立案审批表中未经经办人、审核机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或签字盖章;

  5. 立案审批文书中引用法律、法规未具体明确到条、款、项;

  6. 所有案卷均未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

  (二)调查取证阶段。

  1. 案卷无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的记载或执法证复印件未附卷;

  2. 调查询问中有多个被询问人只制作一份笔录,笔录无起止时间,有的询问笔录谈话和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反映违法行为和事实;

  3. 证据材料不够充分,书证物证少,言词证据多,证据关联性较差,没有起到佐证作用;

  4. 抽样取证调查缺少审批、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等系列文书;

  5. 证据材料未注明时间、地点、摄录人姓名和身份;

  6. 调查取证时对被处罚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无2名以上执法人员核实、签字;

  7. 没有案情调查终结报告。

  (三)审查决定阶段。

  1. 无行政处罚审批表;

  2. 有审批表但无行政机关负责人或承办人签名意见;

  3. 行政处罚决定未经法制机构审核;

  4. 行政处罚文书适用法律正确,但引用条、款、项或内容不准确;

  5. 未按照法定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作出行政处罚,存在随意性、选择性执法,处罚不到位等情况;

  6. 有罚没款的未告知被处罚人缴纳罚款指定银行的具体地址和相应账号。

  (四)执行阶段。

  1. 送达回证文书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未注明受送达人与代收人的关系,未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2. 存在罚缴未分离,罚没款上缴国库不清楚;

  3. 擅自更改执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处罚幅度,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且无情况说明;

  4. 无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有结案审批表但未载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5. 未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签批结案意见;

  6. 无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记载;

  7. 未依法强制执行缴纳罚款;

  8. 对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的情况未进行复查和记载等。

  (五)案卷归档阶段。

  1. 部门卷内材料未按执法顺序和案卷目录排列,执法程序混乱;

  2. 卷内材料无目录无页号;

  3. 案卷内未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案卷名称填写不规范;

  4. 案卷整理装订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没有做到一案一卷,没有卷宗号等。

  三、整改要求

  各行政执法部门一定要站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的积极作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总结、整改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案卷评查是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决防止摆花架、走过场等不良现象,使评查工作扎实有效,真正达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领导。各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对待案卷评查工作,把每一次案卷评查都作为检验和学习的重要契机,同时要将案卷评查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针对案卷评查中反馈的问题和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规范管理。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保存行政执法行为的证据。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水平,在执行行政处罚行为时,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本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认真执行立案审查、调查取证、执行听证、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等制度,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程序要合法,内容要适当。对于证据、执法文书等案卷材料,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程序、标准进行书写、整理,并根据“一卷一案”原则立卷归档,务实求效,使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不断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

  (四)强化监督。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执法监督部门要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加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力度,完善监督制度,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附件:2019年不合格案卷附件.docx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