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定边县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的通知(定政发〔20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确定定边县铁角城村中央红军长征入陕宿营地旧址(彭德怀旧居)等10处革命旧址为第二批定边县文物保护单位,并确定其保护范围,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严格采取保护措施,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附件:第二批定边县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范围.doc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