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定边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
  

       为不断提高县政府专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制度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103号)和《定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定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县长、分管副县长、调研员,涉及会议内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县政府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按县政府领导分工,由县长或受县长委托的副县长召集和主持。
  三、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研究处理县政府领导分管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紧急事项。
  (二)研究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和单位需要县政府协调处理的有关问题。
  (三)协调安排有关重要活动。
  (四)通报和讨论县政府其他有关事项。
  四、县政府专题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会务人员要在会前认真审阅材料,
  充分掌握基本情况,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
  五、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副县长审核把关后,由县长签发。
  六、县政府督查室和办公室各有关业务股室负责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七、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应严守保密纪律,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会议情况,不得私自公开会议的内容和决定。
  八、办公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会议的议题、通知、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