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34号)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有关单位:
  我县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于3月25日至26日进行。为了保障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25日
  上午: 8:30——10:00    10:50——12:20
  下午:14:30——16:00    16:50——17:50
  3月26日
  上午: 8:30——10:00    10:50——12:20
  下午:14:30——16:00
  二、考点安排
  定边中学考点    定边五中考点
  三、各部门工作要求
  (一)政府办、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和搞好考务工作,并部署协调各部门处理好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二)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考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运行情况,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考试过程中违规操作、徇私舞弊行为,营造公正、公平、规范的考试环境。
  (三)县公安局负责考试安全保卫工作,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对试卷的押运、考点的保卫以及考生食宿场所进行安全防范,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与教育局、保密办联合搞好试题(卷)和县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的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四)县交警大队要加强街道值班巡逻,安排警力在开考前90分钟和考试结束前30分钟进入值勤岗位,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考试期间定中、五中(考点)附近过往车辆禁止鸣号,噪音过大的拖拉机等车辆要禁止通行,要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驾驶人员注意。
  (五)县卫生、防疫、食药监部门负责搞好考试期间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制定工作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指导各考点做好消毒工作,要加强对城区餐馆、考点食堂及各类饮食摊点的卫生检疫和检查,切实搞好考生的食宿卫生,预防食物中毒,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六)县工商局要加强对城区各类饮食摊点、文化用品商店的监管,防止违法经营、销售伪劣食品和不合格考试用品等引发的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七)县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运送考生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检查管理,严禁运送考生车辆超员和三轮车、无照车拉运考生,确保考试期间考生乘车安全。
  (八)县住建局、环保局、文广局、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考点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并由住建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考试期间,禁止考点周边音像部、歌舞厅、商店等开放音响,禁止建筑工地施工;杜绝城内各种庆典活动鸣炮奏乐,严禁沿街游行,确保实现“安静”考试。
  (九)县电力局负责考试期间的电力保障,要提前对供电线路进行检修维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安排专人值班检查,出现故障及时抢修,备好备用发电机,保证考试期间两个考点和试题保密室正常供电。
  (十)县消防大队要做好消防应急准备,加强对考点、考场、考点视频监控室、试卷保密室、县级视频监控中心、考生食宿场所的消防监管,确保无安全隐患。
  (十一)县电信公司要加强对互联网、通讯设施的监管检查,保证各考点及有关部门的网络、通讯畅通。
  (十二)县安监局在考前要加强对考点、考场、考生食宿场所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对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场所加强管理,确保不漏死角。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