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榆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榆公消发〔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