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工作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通知》(中秘文发〔2016〕165号)、中共陕西省委总值班室、省政府总值班室对值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榆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区政府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17〕7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政府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做到带班有责、带班负责、带班尽责,及时有效的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和效率,现将县、乡(镇)政府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乡(镇)政府领导及办公室人员坚持每周轮流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凡安排每周带班的领导和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在带班和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本工作地,确需离开本工作地的,县政府带班领导须向县长请假,值班人员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乡(镇)政府带班领导须向乡(镇)长请假,值班人员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及时调整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接报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协助分管行业的县、乡(镇)政府领导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如遇分管行业的政府领导不在本地的,带班领导承担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三、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值守期间遇到较大以上或影响社会面广的敏感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一般事件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政府须汇报县长、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乡(镇)政府须汇报乡(镇)长。
  四、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在值守期间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后,由县、乡(镇)政府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级别以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分别通知县、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分管领导和带班领导因特殊原因无法赴现场的,由县、乡(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协调相关领导赴现场处置。
  五、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时通过乡镇、部门对该事件进行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带班领导,并做出明确处置意见,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批示精神,及时下发相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执行。
  六、按照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要求,向市、县应急机构报送信息时,乡(镇)政府值班人员要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对接,并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县政府值班人员要及时与县委办公室联系对接,在确认上报信息内容准确一致的情况下,县政府办公室经县政府相关领导审签后,通过三级值守系统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要实行“首报制”,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