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土、环保工作会议参会情况的通报(定政办发〔2017〕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各单位:
  县政府于4月12日分别召开了2017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这两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重要会议,总结了2016年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17年工作,对做好2017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会前,县政府办公室电话通知了相关参会单位,并明确要求各参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时参加会议,认真遵守会议纪律。根据参会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部分单位人员无故缺席或未按要求参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会纪会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现对未请假无故缺席会议和迟到的部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1、4月12日上午9点,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县国土局六楼会议室召开,无故缺席的有:法院、住建局。
  2、4月12日下午14:30,定边县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县环保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无故缺席的有:交通局;迟到的有:农业局、住建局。
  按照县政府领导指示,要求以上部门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于4月18日前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
  为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县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现就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严格会议要求。凡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二要严肃会场纪律。凡通知参加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在指定位置就坐,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要自觉维护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或接打手机,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借故中途离开会场或在会场外逗留,确因特殊情况需在会议中途请假离会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中途退场处理。
  三要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县政府召开的要求由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召集会议领导请假,经同意后可由单位副职领导代为参加会议,凡未经批准擅自缺席会议或安排他人开会的,县政府办公室将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