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省市驻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省政府,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考核办、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商贸办、县文体广电局、县卫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统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物价局、县盐务局、县供销合作总社、县烟草专卖局、县法院、县邮政管理局、县人民银行、定边火车站,县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工商局。
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安监局、县物价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
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定边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定边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马俊飞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召集人:纪振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晓林 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钟子俊 县人社局局长
张 军 县法院副院长
苏 刚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涛 县食药监局局长
尤海旺 县考核办常务副主任
高 势 县商贸办主任
李立辉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燕茂 县工贸局副局长
王生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亚平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俊宏 县环保局副局长
党治亮 县住建局副局长
安国才 县交通局副局长
汪润芬 县水务局副局长
罗志刚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军师 县文广局副局长
潘治富 县卫计局副局长
冯宇新 县工商局副局长
郑 宣 县质监局副局长
卢 军 县安管局副局长
高瑞瑞 县统计局副主任
钟之岳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荣春 县物价局副局长
郑小军 县盐务局副局长
李彩娥 县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王 亮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李对燕 县邮政管理局局长
左志彪 县人民银行行长
赵立平 定边火车站站长
李永宏 县消费者协会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