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定边县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PPP)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2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快PPP项目实施,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县政府决定建立定边县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协调解决PPP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对PPP项目推进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建立各部门PPP项目信息互通反馈机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许  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召 集 人:苏  刚    县财政局局长
  杨卫东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董  旭    县审计局局长
  杨  帆    县教育局局长
  马宝贵    县民政局局长
  任小龙    县国土局局长
  高冲云    县住建局局长
  马宝军    县规划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高瑞平    县水务局局长
  王  宏    县农业局局长
  孙怀胜    县林业局局长
  艾  君    县文广局局长
  扈僚峰    县卫计局局长
  高瑞东    县旅游局局长
  闫克文    县科技局局长
  李  剑    县物价局局长
  尤海旺    县扶贫办主任
  高如鹏    县环保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和县财政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负责召集。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向召集人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并向召集人提供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涉及重大事项的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PPP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