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挂定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县政府委托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

(二)负责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研究国家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调研区域资源优势,提出重大产业项目和发展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库;管理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库的建设。

(五)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资金投向和相关措施、建议,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验收工作。

(六)综合平衡各类建设资金,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统筹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资金,负责中省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编制、上报和监管。

(七)负责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按相关规定,实施好全县工程领域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工程领域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能源(煤、电、油、气、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管理、电力市场监管、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规划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

(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和以工代赈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十一)推进实施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县级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四)贯彻中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方针政策,指导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相关工作落实。

(十五)贯彻中省市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具体工作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规划、措施、制度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优惠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策划并负责组织全县性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办法;组织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指导和协调创新研发、科技公共服务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

(十八)负责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和建议;负责提出县本级科技经费和归口管理的部门经费决算建议,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县级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中省市各类科技计划。

(十九)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和推广、科技扶贫、科技特派员等工作;组织协调各行业部门、乡镇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对农村科技工作任务考核。

(二十)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组织实施放心粮油全覆盖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的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确保粮食市场安全稳定。

(二十一)负责县级储备粮、应急粮油和军供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相应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应急粮油和军供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供应。组织实施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棉花和食糖的储备工作。

(二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研究提出我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组织开展价格认定、成本调查和监测预警工作;执行中、省、市制定的重要审批和服务项目价格,研究提出省、市委托和下放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二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单位:

 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0912-4215416,价格认证中心  0912-4215417,招商服务中心  0912-4599110,经济和科技信息中心  0912-4215520,粮食和物资收储检验中心  0912-4543228,机场铁路协调服务中心  0912-4215962。

内设机构:

政秘股  0912-4215402,投资股、资源交易股、项目推进股  0912-4215416,机场筹建股、工会  0912-4215962,能源股  0912-4215964,经济体改股  0912-4215520,财务室  0912-4215906,价格股、社会事业股  0912-4218691,农业科技股、工业科技股  0912-4215887,环保股  0912-4218690,营商办、项目验收股  0912-4215963,扶贫产业股、党建办、粮食股、农经股。

地    址:
  陕西省定边县东正街41号县政府大院2号楼
联系电话:
  0912-4215402

工作时间:

  08:00——12:00;14:00——17:30
局    长: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