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统计局

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中、省、市、县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执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统计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查等。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及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承担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县级部门和乡镇(街办)统计,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并指导全县统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工作。
  (十)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立健全并管理定边宏观经济数据库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在全县统计系统组织、应用和推广计算机、网络和应用软件技术,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监控体系及网络应急保障体系,实时监控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的安全;加强大数据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十一)监测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全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示范镇、战略性新兴产业、营商环境监测;组织实施全县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和第一产业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等方面的调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如实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组织实施全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对扶贫开发重点乡镇(街道)实施监测,反映扶贫开发成果;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准确反映全县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十二)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搭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沟通交流平台,为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提供服务。
  (十三)开展统计研究工作和统计科学交流,承担国家、省局、市局安排的统计科学交流合作项目。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单位:

普查中心   0912-4215499,社会经济调查队   0912-42153398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核算股、财务股、农业农村股、工业能源股、投资建筑股、贸易服务股、劳资社科股、网络信息股、法规监督股。

地  址:
  陕西省定边县东正街县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
  0912-4215405
工作时间:
  08:00——12:00;14:00——17:30
局  长:
  苗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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